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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时间:2016-09-27 19:09:52 作者:采集侠 来源:网络整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

2.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037)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315@saic.gov.cn,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对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