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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集集之殇——浅谈电商平台商家如何自保

时间:2020-08-04 15:15:08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
前言 近日,相关媒体曝出:曾红极一时并试图将自己努力打造为第二个“拼多多”的社交电商淘集集“暴雷”了。据了解,淘集集拥有自营和“店中店”两种经营模式,但与淘宝和京东等电商平台有所不同的是,其将用户付款和商家货款,均用于发放用户补贴,从而迅速

淘集集之殇——浅谈电商平台商家如何自保

前言

近日,相关媒体曝出:曾红极一时并试图将自己努力打造为第二个“拼多多”的社交电商淘集集“暴雷”了。据了解,淘集集拥有自营和“店中店”两种经营模式,但与淘宝和京东等电商平台有所不同的是,其将用户付款和商家货款,均用于发放用户补贴,从而迅速吸引新用户,与此同时不断引入新商家入驻,一言以蔽之:用烧钱换增长。然而,全球经济不景气导致各类资金均趋于谨慎,因而淘集集原定的融资计划宣告失败。无钱可烧导致资金链断裂,据相关媒体报道:淘集集积欠商家、供应商和代理商等粗略估计或超过20亿元。不少商家纷纷来到位于上海的淘集集总部催讨欠款,但讨来的却是一纸所谓的《重组协议》:淘集集将出售公司资产给某大型集团公司,并在收到收购价款后1个月内,向商家偿付债务金额的20%,剩余债务延期至公司估值达到20亿美元或上市时,由创始人及其高管团队通过股权质押或转让股权的方式来偿还。淘集集还欲将其平台商家转变为平台“合伙人”,即公司股东。虽然商家们并不明白淘集集的所谓重组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但是,大家心里都很清楚:重组、估值达标、上市,这些“看上去很美”的故事都是未知数,并不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无论签或不签《重组协议》,回款的希望都很渺茫。

作为在电商法律领域深耕多年的律师,我们除了对淘集集平台商家们的遭遇深表同情之外,还希望结合为电商客户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给广大平台商家一些建议,以尽量避免或减少在与电商平台合作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

一.做好前期尽职调查

杨春宝律师团队建议电商平台商家在拟入驻目标电商平台之前,尽一切合理努力收集该平台的一些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实力等背景信息、平台资质、商家入驻和退出条件,以及平台费用和货款结算方式等。平台资质很容易理解,即该平台是否拥有经营相关业务的法定资质和/或许可,包括ICP许可以及销售特定商品或提供特定服务所必备的行政许可等。然后是商家入驻和退出条件,了解入驻条件是为了确认自己是否有入住该平台的资格,而退出条件则分为两方面:因违反平台规则而被动退出,以及因自身经营原因主动退出。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退出,平台均有可能向商家收取违约金或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因此,平台商家需谨慎评估其是否有能力且愿意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最后是平台费用和货款结算方式,这一点对平台商家而言至关重要。首先,平台收取的服务费率将直接决定商家的利润率;其次,消费者付款是否引入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等)对平台商家而言也很关键,如引入第三方支付,则意味着消费者付款并确认收货后,相关货款将直接进入平台商家账户而无需平台经手,如果淘集集采用该种结算方式,就不会存在商家收不到货款的问题。

二.争取最有利交易条件

在对拟入驻平台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确定符合入驻条件并最终决定入驻后,就进入了合作谈判阶段。或许有人会说:电商平台作为甲方,根本不怕没有商家入驻,作为乙方的平台商家,根本没有”BargainPower”。这话在几年前或许是事实,但近年来,电商平台经历了蓬勃发展,各大电商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崛起,令具备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品牌商家们有了更多选择。平台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如起始于两年前,而今又因最高院驳回阿里管辖权异议而重新进入公众视线的京东诉阿里垄断案),平台和商家之间的“跷跷板”现象也逐渐改观,虽不能说势均力敌,但商家的确拥有了更多话语权。此外,今年起正式实施的《电商法》也明确规定,平台商家有权对平台交易条款说“不”。因此,强烈建议平台商家们在面对严苛的平台格式条款时,尽可能就一些与自身核心利益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费用和货款结算方式、保证金、违约、终止条款等),与平台进行友好协商,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