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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范电话营销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时间:2020-08-12 06:00:12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
工信部表示对经警示仍继续采用电话外呼方式违规经营扰民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2018年8月21日,新京报记者针对骚扰电话回潮进行了调查报道,通过暗访某房产电话营销中心,发现每位员工每天大约“盲打”800通电话,保守估计该公司每天至少能呼出8万通电

工信部表示对经警示仍继续采用电话外呼方式违规经营扰民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2018年8月21日,新京报记者针对骚扰电话回潮进行了调查报道,通过暗访某房产电话营销中心,发现每位员工每天大约“盲打”800通电话,保守估计该公司每天至少能呼出8万通电话。

昨日工信部就骚扰电话治理对新京报回函称,随着垃圾短信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骚扰信息的传播形式呈现出从短信向语音转移的趋势,骚扰电话问题开始抬头,“按下葫芦浮起瓢”。当前,骚扰电话治理工作已逐步进入“深水区”,现有单纯依靠管控通信渠道的做法难以取得进一步的明显成效,源头治理亟待加强。

工信部联合十三部委已制定了《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接下来工信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工信部将依托现有全国诈骗电话防范系统,建立对商业营销类骚扰电话的预警、监测、识别和拦截功能,完善对违法犯罪类和恶意骚扰类电话的防范,逐步形成全国骚扰电话技术防范能力。

1、治理难点

法律上缺乏界定,技术上存在风险

工信部方面表示,骚扰电话主要存在以下四大难点:一是各方认识不统一,齐抓共管机制未建立。随着我国信息通信业的发展和提速降费工作的深入推进,电话营销已成为商家推广业务、吸引客户的重要手段。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电话营销的合法性、是否需要整治规范以及如何规范等问题缺乏共识。

二是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源头治理责任缺失。法律上,我国对“骚扰电话”一词尚无明确界定,关于商业电子信息扰民问题亦无专门的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虽有“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的原则性要求,但问题方主体责任不明晰,亦无相应罚则,管理上落地执行存在实际困难。

三是技术防范能力不强,无法有效拦截骚扰电话。商业营销类骚扰电话的通话特征与正常通信相似,语音内容没有文本记录,有效识别和精准拦截技术上有一定难度。对骚扰电话进行监测和拦截既可能影响用户的正常通信,还涉及侵害用户隐私,存在法律风险,基础电信企业暂未对骚扰电话实施有效的监测和拦截。

四是“疏堵结合”治理模式尚待摸索。用户对商业营销类骚扰电话多有怨言,其根本原因在于,用户作为电话营销商业模式中的关键环节,常被动接收了无用的商业信息。我国此前在制度设计上对骚扰电话一直沿用了“堵”的思路,应借鉴国外“拒听电话广告(Do Not Call)”等机制经验,疏堵结合,为明确表示拒接商业信息的用户提供必要的防扰保障,规范通话语音和短信息服务使用行为。

2、关键界定牋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