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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回应“构成帮助侵权”:有侵权投诉会第一时间处理

时间:2020-07-01 14:15:02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
7月1日 消息:据新京报报道,今日,针对被法院认定"构成帮助侵权"一事,B站方面表示,本案中作品是一段电影的完整音轨,即完整作品,(因此案件的判决)与其他内容类型无关。 此外,B站还表示:“我们非常重视版权合规工作,在审核阶段,通过技术和人工审核来过

7月1日 消息:据新京报报道,今日,针对被法院认定"构成帮助侵权"一事,B站方面表示,本案中作品是一段电影的完整音轨,即完整作品,(因此案件的判决)与其他内容类型无关。

此外,B站还表示:“我们非常重视版权合规工作,在审核阶段,通过技术和人工审核来过滤明显侵权的版权上传内容;B站首页和视频播放页都设有专门投诉侵权的入口,处理版权事务有专门的邮箱,如若有侵权投诉,我们会第一时间跟进处理。且投诉人可通过我们今年先行推出的在线表单式的侵权申诉系统,知晓处理进度;转正会员答题的版权题设置及小黑屋政策等也有利于引导社区版权氛围朝良性发展。”

B站回应“构成帮助侵权”:有侵权投诉会第一时间处理

此前,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显示,因用户在bilibili网站上传《我不是药神》电影的纯音频,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娱公司)被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中,涉案音频系具有极高知名度的涉案电影的完整原声,且上传时间在涉案电影经院线上映后还未正式登陆优酷网之前,正值涉案电影的热播期。因此,被告应当知晓涉案音频为未经许可提供。涉案音频时长近两小时,不仅标题中包含了涉案电影的完整名称,而且位于涉案电影名称搜索结果的第一位。因此无论是从时长、标题还是所在位置来看,涉案视频应能被明显感知。显然,被告应当能知晓涉案音频在其网站传播,未尽到相应注意义务。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宽娱公司应当知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优酷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宽娱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 60000 元和合理开支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