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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注册流程及资料-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

时间:2021-07-19 09:50:10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原标题:一人公司注册流程及资料-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

原标题:一人公司注册流程及资料-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什么程序,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什么程序,有哪些?

广东诺贤律师事务所李春雨律师解答:

一人公司的设立需要的程序: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企业印章刻制

3、前置审批办理。

4、在银行开设企业验资账户,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5、在会计师事务所办理法定验资手续并领取验资报告。

6、在工商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广东诺贤律师事务所李春雨律师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包括一人公司在内的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均是独立的法人,其股东与公司之间无论是人格还是财产,均是相互独立的,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股东实缴出资后,股东与公司的债务没有任何的法律关系。

公司成立后,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也更严格。因为只有一个股东,公司容易被股东个人完全控制,将公司财产公做私用,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对一人有限公司作了特殊的规定: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2.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这些无形中都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

普通的非一人有限公司人格混同,需要债权人来证明,因债权人难以掌握公司的财务资料,往往难以证明。但是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人格混同,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由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如一人有限公司未能证明其清白,法律就推定股东和公司人格混同,股东需要“自证清白”来证明没有人格混同,如果无法证明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便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风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