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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时间:2021-03-27 14:00:04 作者:重庆seo小潘 来源:51开业
原标题: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

原标题: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

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且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自"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

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宜。

企业获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既然

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能享受这么好的税收优惠

怎么知道我能不能申请认定?

别急

小科这就告诉亲们

申报条件以及注意事项

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注意事项

在详细的解读前

小科要告诉亲们一个好消息!

今年申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

时间适当延迟

初定延迟至

10月20日

一、什么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概念: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国家为了扶持高端技术性服务业的发展,对从事技术外包、业务外包和知识外包服务的企业进行税收等多项政策支持的企业类型。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特点: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最显著特征就是具备技术服务能力,可以承接境外企业外包业务:

01研究开发类

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工程设计、流程管理设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等;

02信息服务类

与信息相关的平台管理、数据中心管理、远程维护,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教育课件等软件开发等;

03贸易服务类

销售及批发服务、产品售后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采购、运输、仓库/库存整体方案服务;

04其他

提供中文教学服务,中医药医疗服务,代理国外公司中国申请知识产权服务,国外技术落地产业化服务等。

二、申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什么条件

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广东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注册类型属于企业法人,上一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是指在企业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职工人数。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企业有提供服务的专业化人才。

关于企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通过提供员工毕业证书佐证,企业职工总数可由社保或个税进行佐证。

(四)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企业应正确核算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企业总收入,并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企业主营业务是服务类企业。

(五)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企业有能力向境外企业或机构提供服务。

离岸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含保税区、自贸区)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从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关于企业的服务性收入、离岸收入做好有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商务部门外包收入符合条件的佐证。

现在

请亲们跟小科再进一步了解

技先型服务企业的

政策与发展情况吧

支持技先型服务企业的政策与措施

● 2017年11月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2018年5月19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增补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

●2018年10月23日

广东省出台《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2018〕3号)。

各地市科技部门

要主动会同当地商务、财政、税务和发改部门,针对外包服务平台登记的5900多家服务企业,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对申报企业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大力组织发动企业申报。

支持鼓励地市针对有效期高新技术企业又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的,按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进行奖补。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培育

一、科技服务业的重大意义

随着世界经济重心的转移和服务行业对外开放的推进,我国对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日益重视,服务业发展催生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目前我国技术服务贸易有较好的顺差,可抵消部分服务贸易的逆差。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成为我国外贸转型升级、平衡外汇收支的重要支撑。

· 自主创新重要组成部分;

· 支撑产业升级的"最后一公里";

· 技术产品走出国门的重要支撑。

(摘自《现代服务创新发展研究》)

二、广东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发展现状

1广东目前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共全省127家,与广东占全国进出口近1/4的地位不相符。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与高新技术企业重叠,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中电子信息和高技术服务领域出口外包企业约2700家,已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技先企业积极性不足。

3完全满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不足。

4广东需要大力培育发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